1、商品赠送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详细解释如下: 商品赠送的概念:商品赠送通常指的是企业以非销售目的,将商品无偿赠送给客户或其他人。这种赠送行为可能是为了推广产品、增强品牌知名度、回馈客户等。 会计科目的选择:对于商品赠送这种非销售行为,在会计上应将其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2、赠送商品一般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详细解释如下: 基本定义:“营业外支出”科目主要记录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赠送商品作为一种非销售行为,并不产生直接的营业收入,因此通常被归类为营业外支出。
3、赠送商品走“营业外支出”科目。详细解释如下: 赠送商品的含义:赠送商品通常指的是企业在某些活动或交易中,作为促销手段或者客户回馈而提供的免费商品。这种赠送不同于普通的销售行为,不会直接产生营业收入。 会计科目的选择:“营业外支出”科目用于核算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支出。
4、赠送物品涉及的科目视具体情况而定,可能是营业外支出科目,也可能是捐赠支出科目。详细解释如下:赠送物品与营业外支出科目 在企业的会计记账中,赠送物品可能涉及营业外支出科目。
5、赠送商品一般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详细解释如下:赠送商品是企业在进行市场推广、品牌推广或客户关系维护时常用的一种手段。会计上,赠送商品的处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赠送商品可以视为企业的一种支出,这种支出应该在会计科目中进行相应的记录。
6、赠送产品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详细解释如下: 赠送产品是一种营销手段,旨在促进客户关系或提高品牌知名度。在会计上,赠送产品的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赠送的产品应被视为一种费用,因为它涉及到了公司资源的消耗。
视同销售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货物交付使用时的视同销售:当企业将自产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或职工福利等非应税项目时,这些货物在交付使用时被视为销售。这是因为这些货物原本用于生产应税产品,但在此情况下并未继续参与应税流程,因此视同销售进行税务处理。
视同销售的情况主要包括: 货物交付使用前的转移:当货物从生产地转移到其他地方进行加工,或者为了生产另一产品而需要改变状态,这种货物的所有权未发生实质变更但仍需缴纳相应的税款。比如原材料从仓库移至生产车间继续加工时,这个过程就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的情况主要包括: 货物交付使用但未进行实际销售的情况。当企业将货物移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但没有进行货币结算时,这种货物的转移也被视为销售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货物虽然未经过货币交易,但已经发生了使用权的转移。将货物用于对外投资或对外捐赠。
1、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A 库存商品——B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2、购进时: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无偿赠送时: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科目是什么?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确认A商品收入时,计算分摊比例和应分摊的销售收入; 确认B商品收入时,也计算分摊比例和应分摊的销售收入; 根据上述计算,确定企业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如果接受赠送的商品再销售,应将商品作为库存商品处理,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问题。
货物交付使用时的视同销售:当企业将自产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或职工福利等非应税项目时,这些货物在交付使用时被视为销售。这是因为这些货物原本用于生产应税产品,但在此情况下并未继续参与应税流程,因此视同销售进行税务处理。
视同销售的情况主要包括: 货物交付使用前的转移:当货物从生产地转移到其他地方进行加工,或者为了生产另一产品而需要改变状态,这种货物的所有权未发生实质变更但仍需缴纳相应的税款。比如原材料从仓库移至生产车间继续加工时,这个过程就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的情况主要包括: 货物交付使用但未进行实际销售的情况。当企业将货物移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但没有进行货币结算时,这种货物的转移也被视为销售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货物虽然未经过货币交易,但已经发生了使用权的转移。将货物用于对外投资或对外捐赠。
企业推广活动赠送礼品的税务处理 企业在日常推广活动中赠送的礼品,属于宣传推广费,按规定可以在收入额的15%以内扣除,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给客户安排酒店的费用,属于业务招待活动,计入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和收入的0.5%孰低税前扣除。
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因此个人因购买商品取得的代金券,不需要缴纳个税。
会计科目处理:在会计上,营销送礼的费用应当被记录在“销售费用”这一大类下。因为这类支出与企业销售活动直接相关。具体到赠送礼品这一行为,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业务招待费礼品赠送费用”。这样做的目的是准确反映企业的销售成本,同时符合财务报告的透明度要求。
促销礼品可能涉及一定的税务问题,如视同销售等。因此,企业在处理促销礼品的账务时,还需要咨询专业的财务人员或税务人员,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总之,企业在进行促销活动时赠送的礼品,应当记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科目,以清晰地反映企业的销售推广成本,并需注意相关的税务处理问题。
不用确认。根据查询会计学堂信息显示,外购的产品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增值税不属于视同销售;外购产品用于交际应酬,属于不得计算企业所得税所得额的情形,所得税也不属于视同销售,因此不用确认收入。
外购的产品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不用确认收入。
不是的,增值税里不视同销售,但所得税里要确认收入,会计上处理: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